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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评估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十九)

作者: 时间:2024-05-20 点击数:

编者按: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我校将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第二类第三种审核评估。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学校教学平台将持续推出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专题,普及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

1.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组织实施?

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部省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制度。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为强化部省协同,保障评估工作实质等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人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选派。


2.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提前多元参与?

新一轮审核评估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要求,探索建立管办评分离、部省协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评估协同机制。一是发挥教育部评估中心作为国家级专门评估监测机构的统领作用,致力于引领高等教育领域评估监测技术,整体提升全国评估机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评估专家组织议事机制和咨询指导机制,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参谋把关、研究咨询、指导服务作用,优化评估决策;四是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阶段性发展特点,引导和激励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特色发展,力求有效遏制“千校一面”;五是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评估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学生参与评估机制,增设“学生观察员”角色,从不同角度了解学生学习体验和学校人才培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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