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 | 教务在线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3-09-01 点击数: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发挥班集体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促进良好的班风和院风的形成,特制定以下晚自习管理制度:

一、自习年级:大一、大二年级

二、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晚上19:0021:00。

三、自习地点:各班指定教室。

四、自习考勤及纪律要求

(一)考勤要求

1.学生应按时上、下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自习辅导员、班主任请假请假条者视为缺勤。

2.各班学生干部负责填写《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晚自习情况简报》,监督和维持晚自习纪律,并做好考勤记录,协助学院自律服务组工作人员做好考勤检查工作如有无故缺席早退者,应将学生姓名记录在简报中,并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汇报

3.学院将按周总结学院晚自习情况,形成统一报表,对晚自习出勤、早退、旷课情况进行量化考察,考察结果将计入班级评比。

(二)纪律要求

1.学生应自觉遵守晚自习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吃零食、玩手机等。

2.学生应认真自习,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聊天、打游戏等

3.学生应爱护自习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乱丢垃圾晚自习结束后,应由各班值日生负责清理所在教室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学生应充分利用晚自习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和复习,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和任务。

5.学院自律服务组或指定学生干部将负责晚自习的监督工作,确保学生遵守自习纪律,维护良好的自习环境对晚自习纪律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参考

五、奖惩机制:

对于表现优秀的班级和个人,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晚自习规定的学生,学院将视情况给予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等处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对于无故缺席晚自习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晚自习的,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六款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对于伪造晚自习假条者,将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以上规定旨在促进学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我管理能力。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晚自习规定,珍惜晚自习时间,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日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电话:024-4316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