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纪法意识,引导教职员工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深入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12月20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于博思楼2区206会议室开展了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政治理论学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陈福主持,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会上,陈福传达了中共辽宁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文件辽教纪监发[2023]28号《关于11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通过省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以案为鉴,时刻铭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守党纪国法,做到警钟长鸣。学院纪检委员张作良传达了《算清酒驾醉驾成本账》,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本着对自己、家人和他人负责的态度,严守安全底线,杜绝酒驾醉驾发生。
会后,学院各党支部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法规和酒驾醉驾刑事党纪处罚规定,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相关要求。
本次专题警示教育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对酒驾醉驾严重后果的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将针对酒驾醉驾问题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教职员工和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行为约束和监督管理,坚持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