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实验教学秩序,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特制定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安全巡查制度。
一、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担任成员,承担学院一级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
二、以每两周固定巡查一次,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查工作。
三、安全巡查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实验室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字,并建立安全巡查档案。
四、安全巡查检查内容应包括:
1. 实验室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 实验室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通畅。
3. 各实验室实验记录、实验日志的记录情况。
4. 实验室设备、重大危险源(高温、高压、有毒气体等)的环境安全情况。
5. 实验室耗材台账,尤其是强酸、强碱、易制毒、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情况。
6.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工作情况,实验安全教育记录情况。
7. 电气
⑴配电设施工作情况
⑵电线、电缆接头,铜排是否发热、变色
⑶设备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⑷空气开关是否有过载短路跳闸现象
⑸照明设备开关是否正常
⑹空调声音是否正常,电机是否异常发热
8. 水暖
⑴阀门、水空头动作灵活,无渗漏
⑵供暖管道是否有渗漏